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和省、市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关要求,特向社会公布我委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时限为2019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意见,请与黄冈市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联系(电话:0713-8667108,地址:黄冈市黄州区新港一路8号,邮编:438000)。
一、总体情况
2019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委不断提高信息公开意识、加大公开深度、合理规范公开程序,坚持做到“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积极推进国资监管信息公开工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日益完善。
今年以来,全市国资国企系统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以提质增效推动经济发展高质量,以调整重组推动产业结构高层次,以强烈担当推动党建引领高站位,不断做强做优做大国有资本。
(一)坚持和巩固党的领导。始终坚持“国企姓党”的原则不动摇,突出用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武装头脑,坚定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教育引导国有企业各级党组织和党员正确认识国企和党建的关系,增强广大干部职工的凝聚力和向心力。将党建工作与业务经营活动紧密结合起来,建立党建工作与个人事项挂钩的机制,提高抓党建的效能。
(二)落实政府机构改革工作。根据上级机构改革部署安排,我委下属事业单位黄冈市国有企业监事会,整体转隶至市审计局。内设科室调整为6个(办公室、党建办、组织人事科、产权管理科、财务监督科、考核分配科),机关科室岗位调整已完成,机构重构、人员转隶总体平稳。
(三)推进经营性国有资产统一监管。按照《中共黄冈市委黄冈市人民政府关于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实数国有企业经营改革的意见》要求,市属国有企业与行业主管部门、各园区管委会一律脱钩,实现经营性国有资产统一监管。今年5月份,组建湖北齐安国投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整合市城投公司、市交投公司、市资产管理公司、市矿业公司、楚通路桥工程建设公司、市投资(电力开发)公司、市自来水公司等7个一级子公司。
(四)规范市属国有企业管理。邀请法律顾问为市属国资系统领导讲解《公司法》,提升法治素养,划出制度红线。根据《省政府关于改革国有企业工资决定机制的实施意见》、《市政府关于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加强市属国有企业经营管理的意见》等文件要求,联合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印发(更新)了《黄冈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出资人监管权力和责任清单》、《黄冈市国有企业工资总额预算管理实施办法》、《市属国有企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规定》、《企业领导人员选拔任务工作流程》等制度规定,严格选人用人标准和程序。
(五)积极推动国企绿色转型。支持齐安国投公司积极参与全市黄砂市场整治,统一市区黄砂运输经营,严厉打击偷采盗采行为,维护建筑市场秩序,保障市区重点项目建设用砂需求。支持万湾湖胖头鱼养殖公司积极参与联合执法行动,坚决取缔“三无”船只,收缴并销毁非法网具,维护库区生态安全。大力推动东湖渔场改革,注册成立黄冈市坡仙遗爱湖生态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加强水面保洁,全面禁止商业性养殖。支持市公交公司新购纯电动公交车,加快充电桩建设,创建绿色出行环境。
(六)着力服务实体经济。为缓解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组建成立市金达金融服务公司,注册资本金1000万元,运营转贷基金规模8000万元,为市区企业提供 “过桥”周转服务。公司组建一年来,已与工、农、中、建等四大国有银行及黄冈农商行、武汉农商行、华夏银行等9家金融机构开展了转贷业务,累计发放转贷资金9亿元,141笔,服务各类中小微企业88家,帮助企业归还到期银行贷款12.1亿元。与省宏泰集团合作,合资成立湖北瑞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累计收购债权项目8个,债权本息总额6.26亿元,已处置债权金额3.56亿元。2019年收购债权项目1个,处置金额3.06亿元。
(七)优化国有资本布局。坚持目标导向,推进国有资本向惠民利民的重点基础设施集中,向前瞻性战略性产业集中,向具有核心竞争力的优势产业集中。长江黄冈股权投资基金加大对绿宇环保、星晖新能源汽车项目的支持。市安泰押运公司在光谷黄冈科技产业园投资1亿元的安泰金融现代物流园,即将开工建设。市城投公司累计投入资金25亿元,全部建成遗爱湖公园,让绿色发展、绿色行动成为市民实实在在的绿色享受。组织市电力开发公司成立专班,聘请专业机构开展专项财务审计,为积极开展合法维权,提供专业支撑。配合市纪委监委和司法机关从境内外追回赃款2.024亿元,使该公司持有的黄冈赛洛天然气公司股权由2.97%上升至11.09%;持有的黄州赛洛天然气公司股权由40%上升至51.31%,不仅直接挽回国有资产损失近1.4亿元,同时使黄州城区居民天然气价格每立方下降0.15元,工商业天然气价格每立方下降0.17元。
二、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9年,市国资委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共发布5条原创政府主动公开信息。去年我委加强公开工作,细化公开内容,推进国资监管权力公开透明运行。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制作数量 | 本年新 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含各行政机关以本机关或本机关办公室名义印发的有正式文号的公文) | 1 | 1 | 1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指2018年事项数) | 本年增/减 (指2019年增加或减少的事项数,减用负值表示,如-8) | 处理决定数量 (指2019年办件量) |
行政许可 | 0 | 0 | 0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指行政许可以外的政务服务事项,含行政确认、行政奖励、行政裁决、行政给付、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行政征收和其他类,以及公共服务事项)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指2018年事项数) | 本年增/减 (指2019年增加或减少的事项数,减用负值表示,如-8) | 处理决定数量 (指2019年办件量) |
行政处罚 | 0 | 0 | 0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指2018年收费项目数) | 本年增/减 (指2019年增加的收费项目数,减用负值表示,如-8)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指2019年以政府集中采购方式采购的项目总个数) | 采购总金额 (指2019年以政府集中采购方式采购的项目已支付的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0 | 0 |
三、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019年全年,我委未收到有关信息公开申请。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9年,我委未出现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情形,未接到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未被提起行政诉讼或举报。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委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存在以下问题,一是政务信息公开制度需要进一步完善;二是政务信息维护人员不足;三是政务信息公开方式比较单一。2019年,我委将一如既往的积极开展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着重抓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完善政务信息公开制度。通过学习《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进一步清理我委政务公开事项,在日常工作中理清需要公开的事项,促进信息公开制度落实到底。
(二)加强政务信息常态维护。结合工作人员职责情况,分配专人负责政务信息维护工作,加强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力度,促进信息“常态保鲜”。
(三)加大政务信息公开渠道。根据国有企业动态信息,在利用加大与社会主流媒体合作,及时公布我市国资领域工作信息。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19年度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黄冈市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0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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