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421100011250160G/2020-04699 | 组配分类: | 扶贫工作 |
发布机构: | 市乡村振兴局 | 发文日期: | 2020-11-19 |
文 号: | 黄扶组办发〔2020〕8号 | 有效性: | 有效 |
各县(市、区)扶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
为认真贯彻省扶贫攻坚领导小组《关于确保脱贫攻坚质量更高成色更好的工作举措》通知精神,切实加强农村特殊困难群体救助工作,确保社会救助应兜未兜对象清零。现将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加强监测帮扶。要把防止返贫和集中供养特困人群安全保障工作作为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扶贫工作的重要任务,建立和完善农村特殊困难群体“一户一策”帮扶台账,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落实产业、就业、消费、综合保障、扶志扶智和防贫保险等帮扶措施。
二、落实保障政策。要全面落实农村低保政策,将符合农村低保条件的农村特殊困难群众、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返贫人口、新增贫困人口、边缘易致贫户按规定纳入低保范围。全面落实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政策,将符合条件的未脱贫人口纳入供养范围。全面落实救助政策,做好农村留守妇女、儿童、老人和残疾人关爱帮扶工作。
三、加大救助和安全保障资金投入。要通过精准扶贫资金整合的方式统筹整合救助等结余资金,重点用于特殊困难人群帮扶、福利院安全设施设备保障等,要进一步加强资金监管,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2020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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