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依据《湖北省地方标准管理办法》,由市农业农村局归口管理、市农业科学院牵头起草《稻田套养“蛙、鱼”技术规程》等七项黄冈市地方标准,经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批准予以公布实施。
据了解,这是新标准化法实施以后我市第一次批准公布市级地方标准申请事宜,也是近二十年来第一次开展该项工作。我市第一批农业地方标准出台,开启了技术专利化、专利标准化、标准产业化、产业品牌化的有效途径,有利于把农业科技成果、专利技术通过标准予以固化迅速推广应用到全市农业生产领域,促进先进技术广泛使用,助推农业产业升级换代,为农业提质增效,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发挥积极作用。 (李春宇)
责任编辑:王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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