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421100011250574L/2020-04460 | 组配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黄冈市教育局 | 发文日期: | 2020-06-02 |
文 号: | 有效性: | 有效 |
各县(市、区)教育局,局直属各单位,市直有关学校:
为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形势下,切实做好我市2020年初中毕业生学业水平考试(以下简称“中考”)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根据教育部、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设置
(一)考试科目及分值
我市2020年中考考试科目及分值为: 语文120分、数学120分、英语120分(含听力25分)、物理60分、化学40分、生物30分、道德与法治40分、历史40分、地理30分、体育30分、理化生实验操作20分。总分650分。
1.语文、数学、英语、理化(物理、化学合卷)、政史(道德与法治、历史合卷)全市统一组织考试,考试成绩计入中考总分。
2.已参加过我市八年级地理、生物考试的九年级学生原地理、生物考试成绩计入中考总分。因休学、转学等原因未参加过我市八年级地理、生物考试的九年级学生,可以申请地理、生物补考,补考成绩计入考生中考总分。
3.因疫情原因,全市2020年中考体育、理化生实验操作免试,考试成绩按满分(体育30分、理化生实验操作20分)计入考生中考总分。
4.2020年八年级学生地理、生物考试延至2021年中考时与其它学科一并进行。
(二)考试方式
文化课实行闭卷考试,由市教育招生和考试局(以下简称“市招考局”)组织实施。
(三)考试时间
日期 | 时间 | 科目 | 参考对象 | |
7月20日 (星期一) | 上午 | 9:00—11:00 | 语文 (120分钟) | 九年级学生 |
下午 | 14:00—16:00 | 数学 (120分钟) | ||
16:30—17:50 | 政史 (80分钟) | |||
7月21日 (星期二) | 上午 | 9:00—11:00 | 理化 (120分钟) | |
下午 | 14:00—16:00 | 英语 (120分钟) | ||
7月22日 (星期三) | 上午 | 10:00—11:20 | 地理、生物补考 (80分钟) | 参加地理、生物补考的九年级学生 |
二、考试组织
(一)考试报名
1.报名对象:在我市学校就读、具有国编初中学籍的2020年初中毕业生均应参加中考报名。因休学、转学等原因未参加过我市八年级地理、生物考试的2020年初中毕业生,可以报名参加地理、生物补考。
2.报名时间:5月28日至6月10日。
3.报名办法:在我市学校就读、具有国编学籍的九年级学生由学籍所在学校统一组织报名;户籍在我市、学籍在外地、要求回我市参加考试的初中毕业生,必须将国编电子学籍转入我市学校,经学校所在地县市区教育局基教部门审核后方可报名。
4.报名方式:所有符合条件的考生统一在“湖北省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管理信息系统”网上报名,。网上报名由县市区教育招考机构统一组织,各初中学校具体组织实施。
5.资格审核:考生信息经学校初审、县市区教育局基教部门复审后才能进行报名。各相关单位应指派专人负责考生资格审查工作,认真核对考生姓名、身份证号码、国编初中学籍号等关键信息,确保报名信息与学籍信息完全一致。关键信息没有通过省级比对的,将无法注册普通高中学籍。报名工作结束后,原则上不得修改考生学籍信息,特殊情况确需更改,须同时报送县市区招考机构。
(二)考点管理
1.考点设置:中考考点实行申报制度,由县市区负责审批设置,报市招考局备案。考点原则上设置在城区学校或就近的高中(中职)学校,城区每个考点考生必须来源于三所及以上初中学校,农村每个考点考生必须来源于两所及以上初中学校。有条件的地方应启用标准化考点作为中考考点。地理、生物补考各县市区应集中一个考点进行。凡考试期间需保管试卷的考点必须按规定建成标准的试卷保密室,经保密部门验收合格并取得《试卷保密室合格证》后方可作为中考考点。
2.考场编排:考点内考生实行混合无序编排座位,每个考场按照30个座位设置。
3.考号编排:严格按照《湖北省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信息标准》统一编排考生报名号和准考证号,准考证号由各县市区教育招考机构使用考试管理系统自动随机生成,不得人为编排。
(三)考务管理
1.考务组织:各县市区负责考试组织及相关工作,按照要求提前制定组考方案,报市招考局备案。
2.监考巡视:考点巡视员和监考员由县市区选聘,实行校际之间、乡镇之间交叉监考,同一考室监考人员不能来自同一所学校,监考人员每科考前通过抽签确定考室,提倡选聘高中教师参与考务工作。考试期间,市教育局向各地派出巡视组检查、督促组考工作。
3.试卷预订:严格试卷管理,每个考点试卷数量按照考生实际人数征订。试卷袋类型分为标准袋、非标准袋、备用袋。标准袋每袋30份试卷;非标准袋供各考点尾数考场使用,以各考点尾数考场考生实际人数来确定试卷份数;备用袋每袋30份试卷, 300人以下的考点征订1袋、300人—900人的考点征订2袋、900人以上的考点征订3袋。6月20日前各县市区向市招考局上报试卷及英语听力磁带(光盘)订单。
三、考试命题
(一)命题原则
严格执行《教育部关于加强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命题工作的意见》(教基〔2019〕15号),紧密结合课程改革的实际,坚持有利于全面贯彻教育方针,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有利于面向全体学生,全面提高教育质量;有利于促进课程改革,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促进学生自主学习、合作学习、探究学习;有利于高一级学校选拔人才,实现初中毕业生合理分流。
(二)命题内容
紧扣课标,重视基础,强调能力,面向全体,注重选拔;体现课改理念,注重加强对学生理想信念、爱国主义、品德修养、知识见识、奋斗精神、综合素质等方面的考查;注重对学生掌握基础知识、基本技能、基本思想和基本能力的考查;加强试题与社会实际和学生生活的联系,注重考查学生运用知识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注重考查学生在知识与技能、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与价值观等方面所应达到的水平。
(三)命题要求
以各学科课程标准为依据,不设置偏题、怪题。主观性试题和客观性试题比例适当,确保试题的科学性和公平性。试卷题量、难度适中,有较好的区分度。建立命题、审题制度,确保命题质量。
四、综合素质评价
进一步完善综合素质评价体系,按照道德品质与公民素养、学习能力与实践能力、交流与合作、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等五个方面,运用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化平台,采用学生自评、互评、班主任及任课教师参与的方式,每个方面按A、B、C、D四个等级,对学生进行全面纪实性评价,整体反映学生德智体美劳各方面发展情况和个性特长。综合素质评价由各县市区教育局基教部门组织实施,于 6月30日之前完成。
五、考试评卷及成绩公布
全市实行统一网上评卷,继续采取“集中扫描、分点评阅”的方式进行。由市招考局具体组织,市、县教研部门和相关学校支持配合。
考试成绩以分数形式呈现,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以等级形式呈现。考生可利用本人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湖北省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管理信息系统”查询成绩,也可在黄冈市教育局网站、黄冈市教育局微信公众号(hgjyjwx)查询成绩。
六、招生计划
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计划统一由市教育局下达。省级示范高中根据各初中学校毕业生人数、办学水平综合评估结果、综合素质评价信度水平,原则上将不低于50%的招生计划分配到区域内初中学校,分配方案于6月30日前报市教育局基教部门审核、并报市招考局备案。
各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计划、招生范围及中职学校专业设置、学校代码、学校地址、收费标准、招生联系电话等统一向社会公布。
七、招生对象及范围
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对象为参加2020年中考并有国编初中学籍号的初中毕业生;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录取对象为应、往届初、高中毕业生;经省教育厅批准的“五年一贯制”和“3+2”学校(专业)招生录取对象为参加2020年中考的应届初中毕业生。
黄冈中学海军航空实验班计划面向全省招生,其他计划面向全市招生;黄州中学面向黄冈市区招生;市直其他普通高中面向全市招生,招生计划未分解到县市的学校在每一个县市(含黄州区农村初中)的招生人数原则上不得超过学校全部招生计划的20%;其他各普通高中面向所在县市区招生。普通高中体育艺术特长生招生按市教育局关于2020年体育艺术特长生招生有关文件及市教育局划定的各特色学校特长生招生范围执行。
中等职业学校、“五年一贯制”和“3+2”学校(专业)面向全市招生,有市外招生计划的学校按省招办有关文件执行。
八、划线
录取资格线由市统筹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各地生源情况、学校录取批次统一划定,各县市区和学校不得再另行划线。省级示范高中分配生最低录取控制线不得低于本校全部招生计划确定的分数线下20分,若分配生计划未完成,将余下分配生计划转入统招生计划。
九、志愿填报
高中阶段学校招生按五个录取批次填报志愿。提前批:体育艺术特长生(考生可根据自己专业测试合格项目及特色学校招生项目、招生范围填报);第一批:黄冈中学;第二批:县市区一中、经批准可在第二批招生的黄冈市区普通高中;第三批:一般普通高中;第四批:中等职业学校、“五年一贯制”和“3+2”学校(专业)。推行平行志愿,提前批、第二批分别设平行志愿一、平行志愿二、平行志愿三,考生可填报1—3所相应学校;第三批、第四批分别设平行志愿一、平行志愿二、平行志愿三、平行志愿四,考生可填报1-4所相应学校。
考生填报志愿统一在“湖北省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管理信息系统”上进行,填报志愿时间为8月6日上午9时—10日下午5时,各初中学校要集中组织学生按时在网上填报志愿。网上志愿是考生录取的重要依据,未在网上填报志愿的考生不能参与普通高中网上录取。
各县市区招考机构和学校要认真组织志愿填报工作,加大对初三年级班主任的培训力度,加强对平行志愿填报方法的指导,积极组织考生参加网上填报志愿演练,认真开展志愿填报咨询,引导考生及家长严肃认真填报,教育考生妥善保管账号和密码,确保考生志愿真实、准确、有效。要充分保障考生的选择权,由考生自主填报志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强迫、代替考生填报或更改志愿。鼓励考生报考中等职业学校,实现初中毕业生合理分流,促进普职招生大体相当,确保高中阶段教育均衡协调发展。因考生及监护人原因,造成志愿错填或漏填,由考生本人承担责任。
十、招生录取
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统一在“湖北省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管理信息系统”分批次进行,各批次根据考生志愿和招生计划,在相应批次最低录取资格线之上,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同一批次有多个志愿的,按照平行志愿规则录取。录取排序时,若考生总分相同,则按优录条件进行录取;若仍然相同,则依次按语数英三科分数之和、理化分数、政史分数、地生分数高者优先录取;经过上述排序还有相同者,在征求招生学校意见的基础上,调整计划录取。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五个方面有两个及以上D等的学生,不能录取普通高中。
户籍在我市、在省内其他市(州)参加中考、回黄冈就读普通高中的考生,须由中考所在市(州)考试机构出具中考成绩及成绩达到的批次证明,在核定招生计划内办理对等预录取手续,报省教育厅审批。户籍在我市、在外省参加中考、回黄冈就读普通高中的考生,应在外省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办理初中学籍证明,在外省市(州)级招生考试机构办理中考成绩及成绩达到的批次证明,经市招考局审核同意后,在核定招生计划内办理对等预录取手续,报省教育厅审批备案,同时考生还需办理学籍转移手续,由考生户籍地录取学校11月30日前在《全国中小学生学籍管理信息系统》中发起毕业后跨省就读手续,经录取学校和毕业初中学校学籍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办理学籍对接手续。未达到中考地普通高中录取资格线、学籍信息有误或已被当地学校录取的回乡就读考生,一律不予录取。
市直普通高中、县市区一中由市招考局负责录取审批;其他普通高中由市招考局统一网上投档,委托各县市区招考机构审核预录,由县市区招考机构集中到市招考局办理录取审批手续。
中等职业学校(含高职中专部)招生,县市区所属学校由县市区招考机构预录后集中到市招考局办理录取手续,市直学校直接到市招考局办理录取手续。已经参加中考并填报中职学校志愿的学生可直接在“湖北省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管理信息系统”中录取;未参加中考愿意就读中职学校的初、高中应、往届毕业生,需在“湖北省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管理信息系统”办理补报名等手续后,再办理录取手续。“五年一贯制”和“3+2”学校(专业)招生在省招办指定时间和地点集中办理录取手续。
录取通知书由市招考局统一印制,招生学校按照市招考局审批后的录取名单发放,严禁向未经过市招考局办理录取手续的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未经市招考局办理录取手续的学生,不能注册高中阶段学籍。普通高中与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录取名册将作为普通高考报考、高中阶段学校贫困学生享受国家资助政策的依据之一。
十一、加分与优录
(一)加分录取
1.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考生,在中考成绩总分基础上加10分参加录取。
⑴烈士子女;
⑵驻国家确定的三类(含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二类(含二类)以上岛屿部队军人子女,以及在飞行、潜艇、航天、涉核等高风险、高危害岗位连续工作3年以上或者有子女后曾在该地区和岗位累计工作5年以上的军人子女。
⑶在消防救援岗位连续工作3年以上或者有子女后在消防救援岗位累计工作5年以上的在职消防救援人员(指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指挥员和消防战斗员,不包含政府专职消防员和消防文员)子女。
⑷2020年参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子女。一线医务人员是指疫情防控期间按照政府统一部署、卫生健康部门调派或医疗卫生机构要求,直接参与新冠肺炎防疫和救治一线工作,且与确诊或疑似病例直接接触的接诊、筛查、检查、检测、转运、治疗、护理、流行病学调查、医学观察,以及直接进行病例标本采集、病原检测、病理检查、病理解剖的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
2.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考生,在中考成绩总分基础上加5分参加录取。
⑴公安系统、司法行政机关一级、二级英雄模范和因公牺牲人民警察子女、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人民警察子女;
⑵驻国家确定的一类、二类艰苦边远地区和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三类岛屿部队军人子女和因公牺牲军人、消防救援人员子女,一至四级残疾军人、消防救援人员子女,以及平时荣获二等功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军人、消防救援人员子女;
⑶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籍考生。
同一考生符合多项加分投档条件,只取其中最高的一项,不累计加分。
(二)优先录取
少数民族考生,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三)申报审核程序
1.考生申报。考生根据本文件规定填写《黄冈市2020年中考加分优录投档项目审批表》,并按表格下的说明准备相关证件材料,连同考生本人和家长签订的《考生诚信申报承诺书》于6月10日前一并提交给所在学校。
2.学校初审。学校收齐考生相关材料后,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符合条件的由经办人签字,学校盖章确认,公示无异议后6月15日前将申报材料交县市区招考机构。
3.县市区招考机构会同有关部门审核。根据“放管服”改革要求,考生提供的优录材料是否属实不再由考生个人到相关部门盖章证明,由县市区招考机构汇总材料后提交相关部门核查盖章。
⑴烈士子女须经县市区民政部门核查盖章;
⑵符合加分条件的军人子女由黄冈军分区核查盖章;消防救援人员子女由黄冈市消防救援支队核查盖章;
⑶归侨、华侨子女和归侨子女须经县市区和市外事侨务部门核查盖章;
⑷台湾省籍考生须经黄冈市台办核查盖章;
⑸公安系统一级、二级英雄模范子女、因公牺牲人民警察子女、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人民警察子女须经县市区公安部门核查盖章;司法行政机关一级、二级英雄模范子女、因公牺牲人民警察子女、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人民警察子女须经县市区司法部门核查盖章。
⑹2020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子女须经县(市、区)、市卫生健康管理部门核查盖章;
⑺少数民族考生须经考生户籍所在县市区民族宗教管理部门核查盖章。
相关部门核查盖章后,县市区招考机构依据核查结果和学校提交的优录证明材料进行审核并公示,无异议后,在《黄冈市2020年中考加分优录投档项目审批表》上盖章,一份留存,另一份连同考生证件原件一起退还给学校,然后将相关报告及数据上报给市招考局。
各地要严格加分、优录考生资格审核,按照“谁审核、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实行审核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经审核可加分投档的考生名单及加分项目要层层公示,公示期间发现与事实不符的,经核实后取消加分投档资格,公示期满后发现弄虚作假的,降低批次录取。
加分、优录政策是市统筹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文件精神制定,严禁各县市区自行增加或调整加分、优录项目和分值。各县市区招考机构于6月30日前将加分、优录信息上报市招考局,逾期不予办理。
十二、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统筹领导全市初中毕业生学业水平考试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成立市统筹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市教育局主要领导任组长,相关工作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科室(单位)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招考局,招考局负责人任办公室主任。
各县市区教育局要切实履行考试招生工作主体责任,成立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建工作专班,切实加强对本地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工作统筹。各招考机构要加强组织协调,认真做好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的具体实施工作。各初中学校要组织好学生报名、考试、志愿填报等工作。各高中阶段学校要成立招生领导小组和录取工作专班,负责做好本校招生录取工作。
(二)加大宣传力度。各地各校要积极推进高中阶段学校招生阳光工程,通过多种形式,加强对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相关政策的宣传,使考生和家长能够及时了解和准确掌握有关信息。要加强对考生填报志愿的培训指导,及时公示招生录取相关信息,包括优录信息、特殊类型录取信息等,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增强工作透明度,确保考试招生工作公平公正。
(三)严格考试管理。中考是初中毕业生学业水平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两考合一”的考试,全市所有2020年初中毕业生均应参加中考,各地各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限制、阻挠符合条件的学生报名参加考试。各地各学校要切实做好报名、考试相关的组织和管理工作,认真审查考生报名资格,严禁不符合条件的考生报名参加中考和地理、生物补考;要认真核查考生报名信息,严防信息错漏;要开展考务管理排查,排除各种风险隐患,严肃考风考纪,严防违纪舞弊事件发生,确保考务组织管理工作安全有序;要严格按照《湖北省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指导意见》(鄂教基〔2007〕7号)要求,精心组织好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建立公示制度和诚信制度,确保结果客观公正。要严格按湖北省物价局、财政厅《关于调整我省部分教育考试费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鄂价费规〔2013〕215号)规定的标准收费。各县市区应根据今年疫情防控的需要,适当增加考试经费预算,确保考试顺利实施。
(四)规范招生行为。各地各校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政策和规定。各普通高中严禁擅自调整招生计划,严禁买卖招生计划,严禁超计划招生,严禁录取最低录取资格线下考生,严禁附加违背招生政策的录取条件,严禁未经省、市批准擅自跨区域招生,严禁接收未经市招考局办理正式录取手续的考生来校就读。各中职学校严禁未经主管部门批准擅自跨省、跨市招生,严禁擅自设立异地分校、办学点,严禁招收一年制中职学生在我市参加技能高考,严禁违规举办普通高中班,严禁恶性抢拉生源,严禁买卖生源、有偿招生,坚决杜绝虚假招生宣传。严禁初中学校和教师对初中毕业生封锁中职学校招生信息、干预学生填报志愿、向招生学校索要收受任何名义的经费或实物。各学校要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严格按照考生考试成绩和网上志愿录取,已经录取的考生,不得无理由退档,不得参加其他批次录取。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现象。严禁初中学校对学生进行中考成绩排名、严禁宣传中考状元、严禁公开中考升学率。
(五)强化安全措施。各地各校要将广大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和考试公平摆在第一位,在各级新冠肺炎防控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认真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报名、考试、志愿填报、招生录取等各项工作都要根据疫情防控要求,制订周密的实施方案和应急预案;严格落实各项防控举措,精心组织,有序实施,尽可能减少人员大规模流动和聚集;加强对校园、考场、志愿填报机房等场地环境的消杀,营造清洁卫生的报名、考试环境;加强对高温、暴雨等恶劣天气的防范,确保师生人身安全,考试招生工作顺利实施。
(六)严明工作纪律。对违反规定擅自超计划、擅自扩大招生范围、擅自接收最低录取资格线下考生、买卖招生计划和不经过统一招生平台擅自组织招生的,将一律不予办理录取及学籍注册手续,由此造成的后果由相关招生学校负责。各县市区教育局要加强对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工作的检查、督促和指导,对考试招生期间落实疫情防控、考试管理措施不力、在综合素质评价、优录加分、考试招生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严重违规招生和其他失实、失信的违纪行为,一经查实,从严处理。
附件:
1.黄冈市2020年中考试卷及英语听力磁带(光盘)订单
2.黄冈市2020年地理生物补考试卷订单
3.黄冈市2020年中考加分优录投档项目审批表
4.黄冈市2020年中考加分优录投档项目审批汇总表
5.考生优录资格诚信申报承诺书
6.黄冈市2020年中考及招生工作日程安排
黄冈市教育局
2020年5月22日
附件1 黄冈市2020年中考试卷及英语听力磁带(光盘)订单 | |||||||||||||||||||||||||||||||||||||||||||||||||||||||||||||||||||||||||||||||||||||||||||||||||||||||||||||||||
县市区招考机构:(盖章) 订卷人签字: | |||||||||||||||||||||||||||||||||||||||||||||||||||||||||||||||||||||||||||||||||||||||||||||||||||||||||||||||||
考点代码 | 考点名称 | 考生 人数 | 考场数 | 试卷订数 | 英语听力磁带(光盘)订数 | ||||||||||||||||||||||||||||||||||||||||||||||||||||||||||||||||||||||||||||||||||||||||||||||||||||||||||||
标准袋(30份) | 非标准袋 | 备用袋(30份) | 磁带(盒) | CD光盘(片) | |||||||||||||||||||||||||||||||||||||||||||||||||||||||||||||||||||||||||||||||||||||||||||||||||||||||||||||
合计 | |||||||||||||||||||||||||||||||||||||||||||||||||||||||||||||||||||||||||||||||||||||||||||||||||||||||||||||||||
说明:1、中考试卷征订采用高考试卷征订管理模式,每个考点尾数考场发放一个非标准袋,试卷按考场实际人数发放。表格中“非标准袋”栏应填袋数及试卷份数,如1袋内装8份试卷,应填“1袋(8份)”,“合计”栏中“非标准袋”只填袋数。 2、备用试卷300人以下的考点订1袋、300人——900人的考点订2袋、900人以上的考点订3袋。 3、此表一式两份,一份县市区招考机构留存,一份于6月20日前报送市教育招生和考试局。 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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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1
黄冈市2020年中考加分优录投档项目审批表
(一、烈士子女考生)
考生姓名 | 性别 | 出生年月 | 身份证号码 | ||||||
毕业学校 | 中考报名号 | ||||||||
烈士姓名 | 被授予烈士称号时间 | 与考生关系 | |||||||
烈 士事迹 | |||||||||
有关单位审核意见 | 此表填写内容与中考报名信息一致,材料齐全,同意上报。 经办人: 初中毕业学校盖章 年 月 日 | 该生为烈士子女。 经办人: 县(市、区)民政部门盖章 年 月 日 | |||||||
该生材料齐全,符合条件,同意加分。 经办人: 县(市、区)招考机构盖章 年 月 日 |
说明:
1、烈士子女考生使用此表,6月15日之前报送县(市、区)招考机构审核、公示。
2、此表一式两份,随原始证件复印件一起,一份装入考生档案袋,一份县(市、区)招考机构存档备查。
3、考生提供烈士证书、户口簿等能体现考生与烈士关系的证件原件。
4、表上意见栏内除加盖公章外,经办人必须签名,否则无效。
5、考生申报项目的具体政策详见市教育局文件。
附件3-2
黄冈市2020年中考加分优录投档项目审批表
(二、归侨考生)
考生姓名 | 性别 | 出生年月 | 身份证号码 | ||||||
毕业学校 | 中考报名号 | ||||||||
侨居国 | 归国时间 | ||||||||
父亲姓名 | 工作单位 | ||||||||
母亲姓名 | 工作单位 | ||||||||
家庭住址 | |||||||||
有关单位审核意见 | 此表填写内容与中考报名信息一致,材料齐全,同意上报。 经办人: 初中毕业学校盖章 年 月 日 | 该生为归侨。 经办人: 县(市、区)侨务部门盖章 年 月 日 | |||||||
该生为归侨。 经办人: 市侨务部门盖章 年 月 日 | 该生材料齐全,符合条件,同意加分。 经办人: 县(市、区)招考机构盖章 年 月 日 |
说明:
1、归侨考生使用此表,6月15日之前报送县(市、区)招考机构审核、公示。
2、此表一式两份,随原始证件复印件一起,一份装入考生档案袋,一份县(市、区)招考机构存档备查。
3、考生提供归侨证原件。
4、表上意见栏内除加盖公章外,经办人必须签名,否则无效。
5、考生申报项目的具体政策详见市教育局文件。
附件3-3
黄冈市2020年中考加分优录投档项目审批表
(三、华侨子女考生)
考生姓名 | 性别 | 出生年月 | 身份证号码 | |||||||||||||||
毕业学校 | 中考报名号 | |||||||||||||||||
华侨信息 | 华侨姓名 | 侨居国及定居地 | 现国籍 | |||||||||||||||
何时出国 | 职业 | 与考生的关系 | ||||||||||||||||
家庭住址 | ||||||||||||||||||
有关单位审核意见 | 此表填写内容与中考报名信息一致,材料齐全,同意上报。 经办人: 初中毕业学校盖章 年 月 日 | 以上华侨情况属实,该生为华侨子女。 经办人: 县(市、区)侨务部门盖章 年 月 日 | ||||||||||||||||
该生为华侨子女。 经办人: 市侨务部门盖章 年 月 日 | 该生材料齐全,符合条件,同意加分。 经办人: 县(市、区)招考机构盖章 年 月 日 |
说明:
1、华侨子女使用此表,6月15 日之前报送县(市、区)招考机构审核、公示。
2、此表一式两份,随原始证件复印件一起,一份装入考生档案袋,一份县(市、区)招考机构存档备查。
3、考生提供考生父亲(或母亲)的华侨证、户口簿等能体现华侨与考生关系的证件、考生的侨眷证原件。
4、表上意见栏内除加盖公章外,经办人必须签名,否则无效。
5、考生申报项目的具体政策详见市教育局文件。
附件3-4
黄冈市2020年中考加分优录投档项目审批表
(四、归侨子女考生)
考生姓名 | 性别 | 出生年月 | 身份证号码 | ||||||||||||
毕业学校 | 中考报名号 | ||||||||||||||
家庭住址 | |||||||||||||||
归侨姓名 | 侨居国 | 与考生关系 | |||||||||||||
何时回国 | 工作单位 | ||||||||||||||
有关单位审核意见 | 此表填写内容与中考报名信息一致,材料齐全,同意上报。 经办人: 初中毕业学校盖章 年 月 日 | 以上归侨情况属实,该生为归侨子女。 经办人: 县(市、区)侨务部门盖章 年 月 日 | |||||||||||||
该生为归侨子女。 经办人: 市侨务部门盖章 年 月 日 | 该生材料齐全,符合条件,同意加分。 经办人: 县(市、区)招考机构盖章 年 月 日 |
说明:
1、归侨子女使用此表,6月15日之前报送县(市、区)招考机构审核、公示。
2、此表一式两份,随原始证件复印件一起,一份装入考生档案袋,一份县(市、区)招考机构存档备查。
3、 考生提供考生父亲(或母亲)的归侨证、户口簿等能体现华侨与考生关系的证件原件。
4、表上意见栏内除加盖公章外,经办人必须签名,否则无效。
5、考生申报项目的具体政策详见市教育局文件。
附件3-5
黄冈市2020年中考加分优录投档项目审批表
(五、台湾省籍考生)
考生姓名 | 性别 | 出生年月 | 身份证号码 | |||||||||
毕业学校 | 中考报名号 | |||||||||||
家庭住址 | ||||||||||||
在台籍贯地址 | ||||||||||||
父亲姓名 | 工作单位 | |||||||||||
母亲姓名 | 工作单位 | |||||||||||
有关单位审核意见 | 此表填写内容与中考报名信息一致,材料齐全,同意上报。 经办人: 初中毕业学校盖章 年 月 日 | 该生为台湾省籍考生。 经办人: 黄冈市台办盖章 年 月 日 | ||||||||||
该生材料齐全,符合条件,同意加分。 经办人: 县(市、区)招考机构盖章 年 月 日 |
说明:
1、台湾省籍考生使用此表,6月15日之前报送县(市、区)招考机构审核、公示。
2、此表一式两份,随原始证件复印件一起,一份装入考生档案袋,一份县(市、区)招考机构存档备查。
3、考生提供户口簿等,籍贯注明为台湾省籍。
4、表上意见栏内除加盖公章外,经办人必须签名,否则无效。
5、考生申报项目的具体政策详见市教育局文件。
附件3-6
黄冈市2020年中考加分优录投档项目审批表
公安、司法系统一级、二级英模子女考生)
考生姓名 | 性别 | 出生年月 | 身份证号码 | ||||||
毕业学校 | 中考报名号 | ||||||||
父(母)姓名 | 被授予英模称号时间、级别 | 与考生关系 | |||||||
事迹 | |||||||||
有关单位审核意见 | 此表填写内容与中考报名信息一致,材料齐全,同意上报。 经办人: 初中毕业学校盖章 年 月 日 | 该生为公安、司法系统 级 英雄模范子女。 经办人: 县(市、区)公安、司法部门盖章 年 月 日 | |||||||
该生材料齐全,符合条件,同意加分。 经办人: 县(市、区)招考机构盖章 年 月 日 |
说明:
1、公安系统、司法行政机关一级、二级英模子女考生使用此表,6月15日之前报送县(市、区)招考机构审核、公示。
2、此表一式两份,随原始证件复印件一起,一份装入考生档案袋,一份县(市、区)招考机构存档备查。
3、考生提供有关证书、户口簿等能体现考生与父(母)关系的证件原件。
4、表上意见栏内除加盖公章外,经办人必须签名,否则无效。
5、考生申报项目的具体政策详见市教育局文件。
附件3-7
黄冈市2020年中考加分优录投档项目审批表
(七、因公牺牲人民警察子女、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人民警察子女考生)
考生姓名 | 性别 | 出生年月 | 身份证号码 | ||||||
毕业学校 | 中考报名号 | ||||||||
父(母)姓名 | 牺牲(致残)时间 | 与考生关系 | |||||||
事 迹 | |||||||||
有关单位审核意见 | 此表填写内容与中考报名信息一致,材料齐全,同意上报。 经办人: 初中毕业学校盖章 年 月 日 | 该生为因公牺牲人民警察子女(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人民警察子女)。 经办人: 县(市、区)公安、司法部门盖章 年 月 日 | |||||||
该生材料齐全,符合条件,同意加分。 经办人: 县(市、区)招考机构盖章 年 月 日 |
说明:
1、公安系统、司法行政机关因公牺牲人民警察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人民警察子女考生使用此表,6月15日之前报送县(市、区)招考机构审核、公示。
2、此表一式两份,随原始证件复印件一起,一份装入考生档案袋,一份县(市、区)招考机构存档备查。
3、考生提供有关证书、户口簿等能体现考生与父(母)关系的证件原件。
4、表上意见栏内除加盖公章外,经办人必须签名,否则无效。
5、考生申报项目的具体政策详见市教育局文件。
附件3-8
黄冈市2020年中考加分优录投档项目审批表
(八、军人子女优待考生)
考生姓名 | 性别 | 出生年月 | 身份证号码 | |||||||
毕业学校 | 中考报名号 | |||||||||
军人姓名 | 部职别 | 与考生关系 | ||||||||
简要说明 | ||||||||||
类别(项目) | 在申请项目后打√ | |||||||||
A | ①驻国家确定的三类(含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二类(含二类)以上岛屿部队军人子女 | |||||||||
②在飞行、潜艇、航天、涉核等高风险、高危害岗位连续工作3年以上或者有子女后曾在该地区和岗位累计工作5年以上的军人子女 | ||||||||||
B | ①驻国家确定的一类、二类艰苦边远地区和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三类岛屿部队军人子女和因公牺牲军人子女 | |||||||||
②一至四级残疾军人子女 | ||||||||||
③平时荣获二等功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军人子女 | ||||||||||
此表填写内容与中考报名信息一致,材料齐全,同意上报。 经办人: 初中毕业学校盖章 年 月 日 | 经审核,该生为以上类别第____项军人子女,属实。 经办人: 黄冈军分区政治工作处盖章 年 月 日 | 该生材料齐全,符合条件,同意加分。 经办人: 县(市、区)招考机构盖章 年 月 日 |
说明:
1、军人子女优待考生使用此表。6月15日之前报送县(市、区)招考机构审核、公示。同一考生符合多个项目的,只取最高的一项,不累计加分。
2、此表一式两份,一份装入考生档案袋,一份县(市、区)招考机构存档。
3、简要说明栏对符合的加分项目申请进行简要说明,涉及秘密的不予填写。
4、平时荣获二等功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军人子女、一至四级残疾军人子女可提供有关证书原件;其他符合申报条件的军人子女可提供军人所属部队团级及以上政治部门相关函件;户口簿等体现考生与父(母)关系的证件原件。
5、表上意见栏内除加盖公章外,经办人必须签名,否则无效。
6、考生申报项目的具体政策详见市教育局文件。
附件3-9
黄冈市2020年中考加分优录投档项目审批表
(九、消防救援人员子女优待考生)
考生姓名 | 性别 | 出生年月 | 身份证号码 | |||||||
毕业学校 | 中考报名号 | |||||||||
消防救援人员姓名 | 与考生关系 | |||||||||
简要说明 | ||||||||||
类别(项目) | 在申请项目后打√ | |||||||||
A | ①在消防救援岗位连续工作3年以上或者有子女后在消防救援岗位累计工作5年以上的在职消防救援人员子女 | |||||||||
B | ②因公牺牲的消防救援人员子女 | |||||||||
③一至四级残疾消防救援人员子女 | ||||||||||
④平时荣获二等功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消防救援人员子女 | ||||||||||
此表填写内容与中考报名信息一致,材料齐全,同意上报。 经办人: 初中毕业学校盖章 年 月 日 | 经审核,该生为以上类别第____项消防救援人员子女,属实。 经办人: 黄冈市消防救援支队盖章 年 月 日 | 该生材料齐全,符合条件,同意加分。 经办人: 县(市、区)招考机构盖章 年 月 日 |
说明:
1、消防救援人员子女优待考生使用此表。6月15日之前报送县(市、区)招考机构审核、公示。同一考生符合多个项目的,只取最高的一项,不累计加分。
2、此表一式两份,一份装入考生档案袋,一份县(市、区)招考机构存档。
3、简要说明栏对符合的加分项目申请进行简要说明,涉及秘密的不予填写。
4、平时荣获二等功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消防救援人员子女、一至四级残疾消防救援人员子女可提供有关证书原件;其他符合申报条件的消防救援人员子女可提供县级以上消防救援部门相关函件;户口簿等体现考生与父(母)关系的证件原件。
5、表上意见栏内除加盖公章外,经办人必须签名,否则无效。
6、考生申报项目的具体政策详见市教育局文件。
附件3-10
黄冈市2020年中考加分优录投档项目审批表
(十、参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子女)
考生姓名 | 性别 | 出生年月 | 身份证号码 | ||||||
毕业学校 | 中考报名号 | ||||||||
家庭住址 | |||||||||
参加疫情防控父/母亲姓名 | 工作单位 | ||||||||
参加疫情防控情况说明 | |||||||||
有关单位审核意见 | 此表填写内容与中考报名信息一致,材料齐全,同意上报。 经办人: 初中毕业学校盖章 年 月 日 | 该生为参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子女。 经办人: 县(市、区)卫生健康管理部门盖章 年 月 日 | |||||||
该生为参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子女。 经办人: 黄冈市卫生健康管理部门盖章 年 月 日 | 该生材料齐全,符合条件,同意加分。 经办人: 县(市、区)招考机构盖章 年 月 日 |
说明:
1、参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子女参加此表,6月15日之前报送县(市、区)招考机构审核、公示。
2、此表一式两份,随原始证件复印件一起,一份装入考生档案袋,一份县(市、区)招考机构存档备查。
3、表上意见栏内除加盖公章外,经办人必须签名,否则无效。
4、考生提供户口簿等能体现考生与一线医务人员关系的证件原件、医务人员的医疗资格证书或工作证原件。
5、考生申报项目的具体政策详见市教育局文件。
附件3-11
黄冈市2020年中考加分优录投档项目审批表
(十一、少数民族考生)
考生姓名 | 性别 | 出生年月 | 身份证号码 | ||||||
毕业学校 | 民族 | 中考报名号 | |||||||
父亲姓名 | 民族 | 工作单位 | |||||||
母亲姓名 | 民族 | 工作单位 | |||||||
此表填写内容与中考报名信息一致,材料齐全,同意上报。 经办人: 初中毕业学校盖章 年 月 日 | 以上情况属实。 经办人: 户籍所在县(市、区)民宗部门盖章 年 月 日 | 该生材料齐全,同意优录。 经办人: 县(市、区)招考机构盖章 年 月 日 |
说明:
少数民族考生使用此表,6月15日之前报送县(市、区)招考机构审核。
此表一式两份,一份装入考生档案袋,一份县(市、区)招考机构存档备查。
3、少数民族考生可提供户口簿等。
4、表上意见栏内除加盖公章外,经办人必须签名,否则无效。
5、考生申报项目的具体政策详见市教育局文件。
附件4
黄冈市2020年中考加分优录投档项目审批汇总表
县(市、区)教育招考机构(盖章)
加 分 优 录 项 目 | 申请人数 | 审核合格人数 | 备 注 | |
加分项目 | ①烈士子女考生 | |||
②归侨考生 | ||||
③华侨子女考生 | ||||
④归侨子女考生 | ||||
⑤台湾省籍考生 | ||||
⑥ 公安、司法系统一级、二级英雄模范子女考生 | ||||
⑦公安、司法系统因公牺牲人民警察子女、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人民警察子女考生 | ||||
⑧驻国家确定的三类(含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二类(含二类)以上岛屿部队军人子女 | ||||
⑨在飞行、潜艇、航天、涉核等高风险、高危害岗位连续工作3年以上或者有子女后曾在该地区和岗位累计工作5年以上的军人子女 | ||||
⑩在消防救援岗位连续工作3年以上或者有子女后在消防救援岗位累计工作5年以上的在职消防救援人员子女 | ||||
⑪驻国家确定的一类、二类艰苦边远地区和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三类岛屿部队军人子女和因公牺牲军人、消防救援人员子女 | ||||
⑫一至四级残疾军人、消防救援人员子女 | ||||
⑬平时荣获二等功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军人、消防救援人员子女 | ||||
⑭2020年参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子女 | ||||
小 计 | ||||
优录项目 | 少数民族考生 |
附件5
考生优录资格诚信申报承诺书
考生(本人签名),中考报名号。
我自愿申报中考招生加分优录资格,并郑重作出如下承诺:
我已阅知《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0年初中毕业生学业水平考试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中的申报条件和相关要求。
我已阅知《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0年初中毕业生学业水平考试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相关内容:加分投档的考生名单及加分项目“公示期间发现与事实不符的,经核实后取消加分投档资格,公示期满后发现弄虚作假的,降低批次录取”的处理规定。
本人承诺:填报的申报信息和提供的材料均真实准确,如果弄虚作假或信息缺失,本人承担一切后果。
家长签名:
年月日
注:考生填写一式2份,一份装入考生档案,一份留县(市、区)招办存档备查。
附件6
黄冈市2020年中考及招生工作日程安排
时间 | 工作内容及安排 |
5月25日前 | 召开全市中考报名会。 |
6月10日前 | 各县市区组织中考报名。 |
6月20日 | 各县市区上报报名数据及资料、考务安排数据、试卷及英语听力磁带(光盘)数据。 |
6月下旬 | 召开全市中考考务工作会。 |
6月30日前 | 各县市区上报经公示后的加分、优录数据。 |
6月30日左右 | 召开中考部门联席会。 |
7月15—17日 | 检查各考点保密室、考生食宿及交通等有关考试准备情况。 |
7月18日 | 各县市区持招考部门介绍信和考试费汇款凭证到指定地点领取试卷。 |
7月18-19日 | 各县市区及考点培训巡视、监考人员。 |
7月19日 | 主考、巡视员到达考点督查考前情况。 |
7月20-21日 | 中考 |
7月22日上午 | 地理、生物补考 |
7月22日下午 | 各县市区送交答题卡。 |
7月22日- 8月2日 | 1、答题卡扫描; 2、阅卷、分数合成、公布成绩。 |
8月5日前 | 分数复查。 |
时间 | 工作内容及安排 |
7月9—15日 | 网上填报志愿演练。 |
8月4日左右 | 公布分数线。 |
8月6-10日 | 考生网上填报志愿。县市区及学校开展志愿填报咨询指导。 |
8月10日 | 初中学校和县市区招考机构核对、整理考生志愿。 |
8月11—13 | 提前批特长录取 |
8月14-16日 | 第一批:黄冈中学录取; 第二批:黄冈外校面向县市区计划和县市一中录取。 |
8月17-19日 | 各县市普高预录取。 |
8月20日—22日 | 黄冈中学补录。 |
8月17-18日 | 黄冈市区第二批学校录取。 |
8月20日 | 罗田、英山、浠水一中补录,普高录取。 |
8月21日 | 团风、红安、麻城一中补录,普高录取。 |
8月22日 | 蕲春、武穴、黄梅一中补录,普高录取。 |
8月21-23日 | 黄冈市区第二批学校补录,市区其他高中学校录取。 |
8月25-30日 | 普高补录。(分县约定时间) |
9月1-10日 | 市招考局整理高中录取库并报送省招办,县市区招考机构将录取名单送基教部门(股)作学籍注册依据。【全市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结束】 |
9月1日-10月20日 | 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录取、补录。 |
责任编辑:方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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