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通知》和《湖北省气象局办公室关于推进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通知》要求,为做好黄冈市气象局2021年行政检查“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随机抽查事项
开展对雷电灾害防御工作的行政检查。
二、随机抽查的对象、范围
对雷电灾害防御工作的行政检查的对象范围为辖区内防雷安全重点单位。
于2021年1月底前完成“互联网+监管”系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以下简称监管平台)“一单两库”相关信息的更新录入工作,并实施动态管理。
三、随机抽查的比例与频次
对雷电灾害防御工作的行政检查的随机抽查比例和频次,为10%和1次/年。
四、随机抽查的主要内容
(一)对雷电灾害防御工作的行政检查的内容
1.是否具有防雷安全管理的工作机构,是否明确防雷安全管理职责;是否建立防雷安全责任制,是否签订了安全责任书;是否制定和实施了防雷工作计划;是否制定了防雷安全制度或安全规程并督促落实;是否建立了有效的预警信息接收和响应机制;是否有雷电灾害应急预案并组织演练;是否组织了防雷安全教育培训;
2.是否安装了防雷装置并设置安全标志;防雷装置是否进行了定期检测并合格;防雷装置是否进行了定期维护;
3.是否有防雷安全隐患排查记录;防雷安全隐患是否进行了整改并合格。
4.防雷安全档案管理是否规范、完整
5.是否有防雷装置设计审核意见;是否有防雷装置竣工验收意见。
五、随机抽查的实施
(一)随机抽取检查对象和执法人员
在监管平台中,按抽查比例、检查频次随机抽取被检查单位和执法人员。每组执法检查组不少于2人,负责对相应单位实施执法检查。执法人员应为取得了行政执法证的人员,必要时可以聘请有关技术专家进行业务指导。执法人员与随机抽查对象有利害关系的,应当依法回避。
(二)开展执法检查
执法检查组按照抽查工作要求在规定时间段内完成执法检查工作。执法检查采取实地检查和抽样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检查工作应全面公开、全程留痕,实现责任可追溯。各执法检查组应依据检查发现的事实如实填写随机抽查记录表,记录表需被检查对象负责人签字或盖章确认。随机抽查记录表和实地检查、抽样检查全过程所形成的相关资料应当留存,并及时归档。
执法检查工作在2021年3月至10月间进行,具体时间由各抽查小组确定。
七、随机抽查结果管理
(一)随机抽查结果处理
执法检查组在执法检查工作完成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交工作报告。工作报告应当包括检查时间、内容、结果,对被检查对象的评价,以及处理意见和建议等内容。在收到工作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被检查对象反馈检查结果。
(二)特殊情况的处理
开展检查工作时,如果当场发现被检查对象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时,应当在第一时间做出处理决定,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
对在检查中发现被检查对象涉嫌其他违法行为的,执法检查组应当及时报告,及时组织调查后,提出是否予以行政处罚、移送其他行政机关或司法机关等建议。
(三)随机抽查结果公开
检查工作完成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将检查结果录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湖北省社会信用信息服务平台、湖北省“互联网+监管”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公示并通过政府网站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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