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的要求,编制汇总罗田县政府及工作部门、经济开发区、直属事业单位、经济合作组织和所辖乡镇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本报告电子版通过罗田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luotian.gov.cn)全文公开。如有疑问,请与罗田县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联系(电话:0713-5064188)。
一、总体情况
2020年,罗田县全面落实中央、省、市决策部署以及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深化政务公开,推动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推进法治、阳光政府建设,政务公开工作不断深化。
(一)强化学习宣传,推进《条例》落实。为全面落实《条例》,2020年10月19日,罗田县印发《罗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分解落实罗田县2020年度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将省政府办公厅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疏理成任务清单,分解到具体单位,明确了总体要求、公开重点、工作任务、推进时序和组织保障。
10月23日,组织政务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全体人员、政府部门、乡镇办公室、群团组织集中学习《条例》,宣传实施《条例》的重要意义、内容和规定要求,贯彻各项规定,按《条例》要求规范政务公开工作,对推进政务公开工作进行全面部署。
强化责任落实,完善工作制度。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例外的原则,明确各乡镇政府、县直各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政务公开工作主要责任人,明确各乡镇政府、县直各相关部门办公室负责人为政务公开工作直接责任人,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各乡镇、各部门年度工作考核,确保政务公开工作责任落实。完善《罗田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罗田县人民政府依申请公开流程》,发布信息公开发布保密审查制度,确保上网信息及时准确无误,对网站和新媒体管理实行日巡查、月通报,督促相关部门及时更新信息,加大信息公开量,最大限度地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二)强化重点工作,履行法定职责。落实重大行政决策过程公开。制定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并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发布。凡列入目录的决策事项,在决策前将决策草案、决策依据上网公开,广泛听取公众意见。起草与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密切相关的规范性文件,须充分听取企业、行业协会商会意见。实时发布保就业、民生、市场主体、粮食能源安全、产业链供应链稳定、基层运转等相关政策信息。围绕保障和改善民生等重大部署和重点工作任务,解读相关政策措施、执行情况和工作成效。推进“一网通办”“一门全办”“一事联办”和“一次办好”,推进政务服务事项办理服务信息线上线下同步公开。坚持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疫情信息发布工作,依法做到及时、准确、公开、透明,让公众实时了解最新疫情动态和应对处置工作进展。主动公开县政府领导分工、县政府工作规则、机构职能职责、县政府文件、县政府办公室文件、县政府重要会议、县政府重点工作、县政府工作报告、人事任免信息、财政预算、决算信息,确保法定职责公开、透明。
(三)强化政策解读,积极回应民声。县政府政策性文件公布后,按照“谁起草谁解读”原则,解读材料和政策文件同步起草、同步审批、同步发布,运用图片、图表、图解、视频等公众喜闻乐见的解读方式,使政策解读可视、可读、可感。
罗田县连续五年将二维码印上县人代会《政府工作报告》。通过扫描二维码,以动画视频和图文列表解读罗田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及新一年工作目标任务措施。今年还将罗田工作亮点,通过扫码看视频的方式一一展现,让政府工作报告的内容更加鲜活形象,也更加直观易懂。针对重点规划、退役军人、农业农村、精准扶贫等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邀请相关部门负责人走进政府门户网“在线访谈”直播间,通过现场解答的方式回应群众的问题。在政府门户网开设热点回应、民意征集两个主题板块,力求群众关注的问题,群众的意见建议落实到政府的工作当中。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制作数量 | 本年新 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23 | 23 | 23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指2019年事项数) | 本年增/减 (指2020年增加或减少的事项数,减用负值表示,如-8) | 处理决定数量 (指2019年办件量) |
行政许可 | 605 | 26 | 141572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656 | 52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指2019年事项数) | 本年增/减 (指2020年增加或减少的事项数,减用负值表示,如-8) | 处理决定数量 (指2020年办件量) |
行政处罚 | 1056 | 118 | 602件(5000元以上) |
行政强制 | 85 | -2 | 2047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指2019年收费项目数) | 本年增/减 (指2020年增加的收费项目数,减用负值表示,如-8)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176 | -3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万元) | |
政府集中采购 | 12300 | 35051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6 | 6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6 | 6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
(七)总计 | 6 | 6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问题
2020年我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以下四个方面问题:一是政府信息公开的渠道较为单一,创新性不足;二是政策解读宣传力度不够,导致公众关注度不高;三是基层政务公开工作推动力度不大,"五公开"程度不够深入;四是因机构改革原因,部分业务人员业务不精不熟,依申请公开处理流程不规范。
2021年,我县将围绕中心工作,做好以下三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加强业务培训与监督考核。加大对薄弱部门、薄弱环节的指导力度,坚持业务培训常态化,提高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能力素质。全面加强监督考核,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引入第三方机构考评机制,提升基层政务公开水平;二是进一步强化政策解读和主动回应工作。探索推进“政策进社区”“政策进企业”,让公众和企业全方位了解惠民利企政策;三是进一步推动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推动26个领域的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推广工作向农村和社区延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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