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区建设领域各施工总承包单位、建设单位:
为服务企业发展,确保施工总承包单位或相关建设单位存储的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及时返还,根据《黄冈市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实施办法》(黄政规[2021]4号)、《黄冈市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办法》(黄人社发[2020]19号)有关规定,凡工程竣(交)工验收合格未办理工资保证金返还的施工总承包单位或建设单位,请及时与我局联系,我局将按有关规定一次性返还工资保证金本息。
特此公告。
联系单位:黄冈市劳动保障监察局
地 址:黄冈市黄州区沿江大道29号
联系人:易俊 电话:8385365,13581238415
2021年9月26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