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能〗
(一)制订全市司法行政工作的规章,编制司法行政工作的中长期规划、年度工作要点并监督实施。
(二)指导、监督、管理全市劳动教养工作。
(三)制订全市法制宣传教育和普及法律常识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各县、市、区和各行业的依法治理工作。
(四)指导、监督全市的律师、法律顾问、法律援助工作;综合管理社会法律服务机构。
(五)指导、监督全市公证机构和公证业务活动。
(六)指导、管理全市律师协会、公证员协会、法学会的工作。
(七)指导全市司法行政机关管理人民调解工作及司法助理员、基层司法所和乡镇(街道)法律服务、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八)指导、管理全市司法统一考试工作。
(九)指导县、市法律学校(培训机构)的法学教育工作和法学理论研究工作。
(十)指导、管理全市司法行政系统的法制工作;负责地方司法行政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起草、清理、汇编工作;指导和管理面向社会服务的司法鉴定工作。
(十一)监督劳教所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管理局属单位的国有资产。
(十二)指导全市司法行政系统的计划、财务工作,并管理枪枝、弹药、服装、车辆等物资装备工作。
(十三)指导全市司法行政系统的思想政治工作和干警队伍建设;指导、管理全市司法行政系统的警务、警衔评授工作;管理局属单位的工作。
(十四)按照分工,做好禁毒的有关工作。
(十五)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内设机构〗
市司法局设办公室、劳动 教养管理科、法制宣传教育科、律师公证管理科、基层工作科、法制科(司法鉴定委员会办公室)、计划财务装备科、政治处(加挂离退休人员管理科的牌子)8个职能科室。
〖机构负责人〗局长 : 杨德永
〖办公室电话〗 8385830
〖传 真〗
〖地 址〗
〖邮政编码〗 438000
〖网 址〗 http://www.hgsf.gov.cn/
〖电子邮箱〗 hgssfj@hg.gov.cn
〖投诉、监督、举报电话〗
〖政策法规〗 〖办事指南〗 〖在线查询〗 〖表格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