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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民政府第五次常务会议纪要

时间: 2007-4-16 16:34:24 [字号: ] 文章浏览量

关于研究城乡建设、房地产和知名商标
认定工作的会议纪要

  3月15日,市长刘雪荣主持召开市政府第5次常务会议,听取全省建设工作会议精神汇报,讨论《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房地产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讨论稿)》、《市人民政府关于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的意见(讨论稿)》和《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商标品牌战略的意见(讨论稿)》,审定《黄冈市城镇出租房屋管理办法(送审稿)》、《黄冈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实施细则(送审稿)》和《黄冈市知名商标认定和保护暂行办法(送审稿)》。纪要如下:
  一、关于城乡建设工作
  会议强调:(一)坚持科学发展观,统筹城乡规划、建设和管理。(二)突出抓好“十镇百村”示范工程、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发展建筑业、推进建筑节能等方面工作,实现全市建设事业又好又快发展。(三)认真筹备全市建设工作会议、市区门前四包2006年总结表彰暨第19次结帐兑现大会、市区“创城建园夺杯”(即:争创省级卫生城市、省级园林城市、优秀旅游城市,建设大别山国家级地质公园,争夺全省“楚天杯”)动员大会、小城镇暨新农村建设工作会议和全市建筑业工作会议,部署安排好相关工作。
  二、关于房地产工作
  会议讨论审议并原则同意《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房地产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讨论稿)》、《市人民政府关于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的意见(讨论稿)》、《黄冈市城镇出租房屋管理办法(送审稿》和《黄冈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实施细则(送审稿)》,要求进一步修改后印发。《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房地产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要提交市委常委会研究同意后印发。
  会议强调:(一)房地产业关联度高、带动力强,是城市经济的重要支柱产业,必须高度重视房地产业的发展。(二)采取强有力措施,培育房地产市场。(三)建立住房保障系统,逐步解决中低收入家庭住房问题。(四)采用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房地产法律法规和有关知识,提高各类市场主体守法和自我保护意识。
  三、关于知名商标认定和保护工作
  会议讨论审议并原则同意《黄冈市知名商标认定和保护暂行办法(送审稿)》、《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商标品牌战略的意见(讨论稿)》,要求进一步修改后印发。
  会议强调:(一)加强商标法律知识和商标品牌战略的宣传,努力营造政府主导、企业主体、部门主抓、社会联动的“重商标、创名牌”浓厚氛围。(二)强化措施,搞好服务,引导企业申请注册商标和创立知名商标,帮助企业做好知名、著名、驰名商标的申报工作。(三)成立黄冈市实施商标品牌战略工作领导小组,由邓新华同志担任领导小组组长。(四)黄冈市知名商标每两年评审认定一次,评审认定经费列入财政预算。(五)对黄冈市内获得中国驰名商标的企业,由市政府一次性给予50万元奖励;对获得湖北省著名商标的市直企业,由市政府一次性给予5万元奖励。

 

  出席人:刘雪荣  卢焱群  龙福清  梅香雪  杨  智
      刘大洪  邓新华  蔡德坤  陈汉生  童德昭
  列席人:孙楚强  方  成  梅利华  童  俊  胡锦华
           黄强胤  张际伟  景祖儒  刘  俊  乔  维
           文  峰   王四军  刘和平  万亚平  胡歌进
           江炳青  高正环  吴元西  廖保安  徐志钢

 

 

 

主题词:城乡建设  城市   建设  商标  会议纪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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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分送:市“四大家”领导。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龙感湖管理区、
         黄冈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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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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