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住房公积金?
答: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和职工所在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属于职工个人所有。
住房公积金主要用于何处?
答:住房公积金应当用于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作他用。
建立住房公积金有哪些好处?
答: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可以加快城镇住房建设,改善职工住房条件,拉动城市住宅消费,促进地方经济发展。对个人而言,有六大好处:一是职工个人和职工所在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本息均属于职工个人所有;二是单位和个人按政府规定比例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免征个人所得税,存入住房公积金个人专户所得的利息收入免征个人所得税;三是职工在购建自住住房时,可以申请比商业银行贷款利率低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四是职工购买、建造、翻建或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时,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五是职工当年存入专户的住房公积金按照居民存储活期利率计息,上一年结转的住房公积金比照三个月整存整取利率计息;六是职工退休时可一次性全部提出住房公积金,这相当于积累了一笔可观的养老储金。
住房公积金的存、贷款利率由哪个部门确定?
答:住房公积金的存、贷款利率由中国人民银行提出,经征求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意见后,报国务院批准。
职工应享有住房公积金的哪些权利?
答:单位和职工在履行住房公积金缴存义务的同时,享有以下基本权利:
(1)职工有要求所在单位为其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权利;
(2)职工与单位有查询住房公积金余额的权利;
(3)职工符合住房公积金支取规定条件的有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权利;
(4)职工有申请住房公积金政策性贷款的权利。
缴存
新设立单位如何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手续?
答:新设立的单位,应自设立之日起30日内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
办理场所:管理中心指定办理窗口。
办理要件:(1)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开户登记表;(2)建立住房公积金申请报告;(3)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4)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民办非企业单位出具单位设立批准文件或法人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企业出具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是多少?缴存基数如何调整?
答: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为单位和职工各按职工工资的5—12%缴存。
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按照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每年调整一次,缴存基数原则上不应超过职工工作所在设区城市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2倍或3倍。
个人账户如何设立?
答:单位设立或新录用职工,应当自办理缴存登记之日起20日内办理职工账户设立手续。
办理场所:管理中心指定窗口。
办理要件:
(1)个人住房公积金明细账户设立登记表;
(2)设立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职工身份证复印件;
(3)管理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计算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工资总额的口径是什么?
答:计算住房公积金的工资基数总额应以国家统计局发布的《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统制字【1990】号文)的内容为准。
什么情况可以缓缴住房公积金?
答:对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确有困难的单位,经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工会讨论通过,提出申请,报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由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批后,可以缓缴住房公积金,缓缴期限为一年。
困难单位缓缴住房公积金的办理程序有哪些?
答:单位缓缴住房公积金的程序为:
(1)单位提交政府确认的特困企业批文复印件;
(2)提交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工会讨论通过的缓缴住房公积金的决议书;
(3)提交单位欠缴住房公积金补缴计划承诺书;
(4)向管理中心提出书面申请;
(5)管委会批准后,由管理中心下达审批书。
单位和职工终止劳动关系的,其住房公积金如何处理?
答:单位与职工终止劳动关系的,单位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或各办事处办理变更登记,并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或者封存手续。封存一年后可以凭解除劳动关系的协议和身份证件办理提取手续。
单位合并、分立、撤销、解散或者破产的,其职工住房公积金如何处理?
答:单位合并、分立、撤销、解散或者破产的,应当自发生上述情况之日起30日内由原单位或者清算组织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并自办妥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之日起20日内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或者封存手续。
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如何列支?
答: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按照下列规定列支:
(1)机关在预算中列支;
(2)事业单位由财政部门核定收支后,在预算或者费用中列支;
(3)企业在成本中列支。
职工工作发生变动如何办理转移手续?
答:单位调整或职工工作发生变动,单位应为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转移手续。转移包括同城转移和异地转移。
办理场所:管理中心指定窗口。
办理要件:(1)住房公积金转移申请书或异地转移申请表;(2)管理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办理流程:(1)同城转移:单位或职工提供要件材料后,管理中心审核并办理转移手续;(2)异地转移:职工提供要件材料——转入地向转出管理中心出具新账户账号证明——转出地管理中心转账或电汇——转入地管理中心登记个人明细账。
单位为职工补缴住房公积金起始时间如何确定?
答:根据建金管【2005】5号文件精神,单位补缴住房公积金的数额,可根据实际采取不同方式确定;单位从未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原则上应当补缴自《条例》(国务院令第262号)发布之日起欠缴职工的住房公积金。
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额度的计算方法是什么?
答: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由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和单位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两部分组成。
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为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单位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为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单位不为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如何处理?
答:《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者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的,由管理中心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单位逾期不缴或少缴住房公积金的,由管理中心责令限期缴存,逾期仍不缴存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职工查询住房公积金的方式有哪些?
答:职工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查询住房公积金:(1)身份证查询:职工可凭有效身份证到公积金中心服务大厅查询余额;(2)凭证查询:在法定有效工作日内,职工持《黄冈市直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凭证》,到市公积金中心服务大厅进行余额补登,即可获知个人公积金余额信息;(3)网上查询:打开黄冈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页(http://www.hggjj.cn),点击“住房公积金查询”后,可根据提示逐步查询;(4)凭委托银行发放的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就可以在该行任一柜台机上自助查询。目前我市建行、工行已开通联名卡查询服务;(5)寄送对账单。
委贷
什么是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
答:职工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是各级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根据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委托商业银行发放的政策性贷款,是为建立住房公积金且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发放的定向用于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住房消费贷款,住房公积金贷款实行权利和义务对等的原则。
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借款人需具备哪些条件?
答:借款人须具备的条件有:
(一)持有合法的身份证件,且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一年以上,并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
(三)具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信用状况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四)在“1+8”城市圈内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完全产权的自住住房;
(五)具有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合同或相关证明文件;
(六)提供委托人认可的担保;
(七)借款人夫妻双方均无尚未还清的数额较大、可能影响贷款偿还能力的债务;
(八)购买自住住房按规定比例付清首付款;
(九)借款人与开发商已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并付清首付款,已办理《房屋所有权证》的,办证年限须在一年期内;
(十)借款人购买二手房办理贷款的,须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通用完税证》;
(十一)符合委托人规定的其他条件。
住房公积金贷款金额有哪些规定?
答:贷款实行限额管理。每笔贷款金额应当同时符合下列限额标准:
(一)不得超过房屋评估价值或实际购房款(以两者中较低额为准)的80%、70%或50%(根据所购房屋实际情况确定);
(二)单笔贷款不得超过黄冈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规定的最高限额。
具体贷款金额根据借款人的偿还能力及信用等级确定。
住房公积金贷款期限有哪些规定?
答:贷款期限由委托人和借款人商定,在借款人离退休年龄内,最长不得超过20年。
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是多少?
答:贷款利率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执行。目前贷款1—5 年的年利率为4.45%,5 年以上的年利率为4.9%。
买商品房办理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须提供哪些要件?
答:借款申请人持一年内发生的购建房有关手续提出贷款申请,须提供以下要件:(1)本人及配偶身份证;(2)结婚证;(3)《商品房买卖合同》;(4)首付款发票;(5)夫妻双方个人信用记录。
上述所需资料均由借款人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购买二手房办理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须提供哪些要件?
答:借款申请人持一年内发生的购建房有关手续提出贷款申请,须提供以下要件:(1)本人及配偶身份证;(2)结婚证;(3)交易双方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4)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通用完税证;(5)夫妻双方个人信用记录。
上述所需资料均由借款人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建房办理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须提供哪些要件?
答:借款申请人持一年内发生的购建房有关手续提出贷款申请,须提供以下要件:(1)本人及配偶身份证;(2)结婚证;(3)土地使用证;(4)规划许可证;(5)夫妻双方个人信用记录。
上述所需资料均由借款人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当前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还款方式有何规定?
答:目前职工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的还款方式有两种:
第一种是贷款期限在一年以内(含一年)的,采取到期一次性还本付息;
第二种是贷款期限在一年以上的,按等额均还的方式每月偿还贷款本息,由受托银行在借款人存折中自动划扣。
能否支取住房公积金偿还住房贷款?
答:对于办理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职工,当还款到一定阶段,夫妻双方公积金余额能够抵消贷款余额的,可直接办理抵贷手续。
职工异地购房能否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答:根据黄冈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2011】11号文件规定,在“1+8”城市圈内购房的,符合贷款相关规定的,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
住房公积金贷款到期未偿还将如何处理?
答:职工恶意拖欠住房公积金贷款,到期拒不偿还的,市公积金中心将采取以下几种途径进行处置:
(1)对发生的职工公积金逾期贷款,由受托银行从逾期之日起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逾期贷款罚息利率计收利息;(2)由公积金中心按《贷款合同》和《担保函》的约定,强行划转借款人及担保人名下的住房公积金余额,用以抵付借款人所欠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3)住房公积金中心将定期向中国人民银行黄冈中心支行提供逾期贷款划转职工名单,作为不良记录记入职工个人的诚信档案(即所谓的“黑名单”);(4)借款人及担保人的住房公积金余额不足以抵付所欠贷款本息的,我们将依法提交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处置。
借款人是否可以提前还款?
答:借款人可以提前还款,利息按照受委托银行相关规定自动结算。
提取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余额的条件和范围是什么?
答: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离休、退休的;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4、出境定居的;
5、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的;
6、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7、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
职工购买商品房、经济适用房,提取住房公积金须提供哪些要件?
答:须提供的资料有:
(1)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属配偶或产权共有人的,须提供结婚证或户口簿及复印件;(2)国家住建部门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监制的统一规范的购房合同及复印件(合同须在当地房地产管理部门网上备案,并加盖房地产管理局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业务专用章);(3)销售不动产统一发票或黄冈市房地产销售预收款收据(首付款)及复印件;(4)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通用完税证及复印件。
职工购买二手房提取住房公积金须提供哪些要件?
答:须提供的资料有:
(1)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属配偶或产权共有人的,须提供结婚证或户口簿及复印件;(2)交易双方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及复印件;(3)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通用完税证或房屋所有权证及复印件。
职工集资建房的,提取住房公积金须提供哪些要件?
答:须提供的资料有:(1)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属配偶或产权共有人的,须提供结婚证或户口簿及复印件;(2)土地使用证(或用地许可证)及复印件;(3)规划许可证及复印件;(4)施工许可证及复印件;(5)单位与开发商签订的合作协议书及复印件;(6)职工与单位签订的购房协议书或与开发商签订的购房合同及复印件;(7)个人交纳集资首付款发票或收据及复印件。
职工建造、翻建自住住房的,提取住房公积金须提供哪些要件?
答:须提供的资料有:(1)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属配偶或产权共有人的,须提供结婚证或户口簿及复印件;(2)土地使用证(或用地许可证)及复印件;(3)规划许可证及复印件;(4)施工许可证及复印件。
乡(镇)在职职工配偶为农业户口在农村建造、翻建自住住房的,需提供国土、城建部门出具的土地使用证、准建证及复印件。
职工大修自住住房的,提取住房公积金须提供哪些要件?
答:须提供的资料有:(1)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属配偶或产权共有人的,须提供结婚证或户口簿及复印件;(2)县级以上房屋安全鉴定机构出具的房屋安全鉴定报告及复印件;(3)房屋所有权证及复印件;(4)土地使用证及复印件。
职工离休、退休的,提取住房公积金须提供哪些要件?
答:须提供的资料有:(1)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2)组织部门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颁发的离、退休证及复印件。
无离、退休证的也可根据《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资格证》或上级主管部门文件,或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核的《职工退休审批表》或养老保险管理部门的证明材料及复印件。
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提取住房公积金须提供哪些要件?
答:(1)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2)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提供劳动能力鉴定书、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证明及复印件;(3)尚未丧失劳动能力,但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职工在终止劳动关系30日内到“中心”(办事处)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封存手续。一年内重新再就业的,将其住房公积金转入新单位账户;满一年仍未就业的,凭“封存凭证”办理支取手续。
职工出境定居的,提取住房公积金须提供哪些要件?
答:须提供的资料有:(1)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2)出境证及复印件。
职工调离本市的,提取住房公积金须提供哪些资料?
答:须提供的资料有:(1)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2)组织、人社部门出具的调动文件、工资转移证明及复印件。
在职职工考取研究生离开工作岗位的,提取住房公积金须提供哪些要件?
答:须提供的资料有:(1)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2)研究生录取通知书及复印件。
职工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的,提取住房公积金须提供哪些要件?
答:须提供的资料有:(1)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2)还款余额凭证。
职工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比例的,提取住房公积金须提供哪些要件?
答:须提供的资料有:(1)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2)在职能管理机构进行登记备案的《租赁合同》及复印件;(3)职工家庭有效工资收入证明及复印件;(4)已支付房租费用的发票及复印件。
继承人受遗赠人提取死亡职工的住房公积金须提供哪些要件?
答:须提供的资料有:(1)死亡证明及复印件;(2)身份关系证明及复印件;(3)合法继承证明或遗赠证明及复印件。
对该继承权或遗赠权发生争议的,提供人民法院作出的判决书、裁定书或调解书及复印件。
职工在职期间被判刑的是否能提取住房公积金?
答:职工在职期间被判刑的,所在单位根据司法部门出具的判决书及复印件,将其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储存余额作封存处理。职工刑满释放再就业仍按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原被封存账户予以启封,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到新单位;如该职工一直未再就业,凭“封存凭证”提取住房公积金。
职工装修住房,能否支取个人的住房公积金?
答:考虑到当前国家经济发展水平和职工住房状况,从住房公积金制度的互动性和保障性特点出发,为加快解决城镇职工的基本住房问题,《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住房的支出主要用于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等住房基本消费性支出,而装修作为享受性的支出则不在此列。
鉴于以上原因,职工装修住房不能支取个人的住房公积金。
职工异地购房能否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
答:职工配偶在异地工作、居住(需提供配偶所在城市常居户口或工作证明)购买自住住房的,可提取住房公积金,须提供国家住建部门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监制的统一规范的购房合同、销售不动产统一发票、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通用完税证、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证及复印件。
父母为子女购房能否支取个人住房公积金?
答:根据黄金委【2011】9号文件规定,职工以他人名义(含父母以子女名义)购建房,不能支取本人的住房公积金。
职工购建房实际行为发生多长时间内可提取住房公积金?
答:职工购建房以合同签订时间一年之内可提取住房公积金。
